濱江·陽光水岸樓宇對講系統(tǒng)、停車場管理系統(tǒng)采購及安裝(重)中標候選人公示
一、項目名稱:濱江·陽光水岸樓宇對講系統(tǒng)、停車場管理系統(tǒng)采購及安裝(重)
二、項目編號:NNPZ2016-598F
三、采購信息公告時間: 2017年01月16日至2017年01月20日
四、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2017年02月09日9時30分
五、招標公告媒體: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南寧品正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網(wǎng)上發(fā)布。
六、評標結果公示時間: 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6日
七、評標結果:
第一中標候選人:廣西南寧鵬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標報價:679990.00元
第二中標候選人:廣西邦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標報價:681797.30元
第三中標候選人:廣西坤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投標報價:682823.23元
八、評委名單:湯艷紅、姚銘、陳青、溫冬麗、趙海鷹
九、招標單位: 南寧市地產(chǎn)業(yè)開發(fā)總公司 吳令宗 0771-5510331
十、招標代理機構:南寧品正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張秋媛 電話:0771-5590522 傳真:0771-5517772
十一、說明:
1、投標人認為評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在公示期以書面形式向南寧品正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提出質疑。如對南寧品正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的答復不滿意或者南寧品正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做出答復,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處投訴。
2、質疑和投訴書面要求:
質疑人或投訴人必須按《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桂財采[2006]11號文)、《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第20號令)的要求進行質疑或投訴, 如不按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質疑或投訴的,視為無效質疑或無效投訴,不予受理。
招標單位:南寧市地產(chǎn)業(yè)開發(fā)總公司
招標代理單位:南寧品正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2017年2月14日